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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法继承的房屋

    我是北京农村的居民,我家于2007年析产,其中家中的8间房归属我奶奶。我奶奶于2007年底留下公证遗嘱,所属我奶奶的8间房在我奶奶百年之后由我继承。2009年我奶奶去世,现我家正面临拆迁,我是居民,请问我需要去大队变更这8间房的宅基地使用权吗?如果我父亲不配合我做变更宅基地使用权,我如何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如果我无法变更宅基地使用权,我是否有权利得到回迁楼房。通过网上查到信息如下:在农村合法继承的房屋,其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也就是所说的“地随房走”。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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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用户名不为空2010

    发布于2012-01-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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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比你有型 丨Lv 0
    变不变更都无所谓,你父亲配不配合也无所谓,你有公正遗嘱在手,这8间房的归属就是你的。
    +10 2012-01-17 举报
  • 飞流光 丨Lv 3
    你可以顺理成章的 更名或者 得到恰前的相关补偿!只是不理解为什么你父亲反对
    +1 2012-01-17 举报
  • 五光失色 丨Lv 0
    你有公正遗嘱在手上,不用担心的,基本你就是决策人
    +1 2012-01-17 举报
  • teammilly 丨Lv 0
    你可以拿上遗嘱找律师,再去找居委会
    +1 2012-01-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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