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与三子女如何分配父亲遗留的房产
朱律师您好,标题中的继母是我的姑姑,今年66岁,2007年,姑父因病去世,留下一套56平米的房子,考虑到姑姑的居住问题,姑父生前在公证机关写下一份材料,其中特别注明我姑姑可以在姑父的房子里“住到死”,现在姑姑身体健康,姑父的两儿一女提出要姑姑腾房子,双方就此无法达成谅解。请问,如果不走司法程序,双方谈判时,我姑姑可以提什么样的条件来解决此事,主要就是不能在此居住,必须出去租房住,租房的费用可以提多少,按多少年来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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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sfqliftx
发布于2012-03-12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