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咨询:老太太安排遗嘱,但公产房承租权问题困扰

    老太爷过世,家里2个儿子。老太太准备把房子分给大儿子,回来剩下的现金分给二儿子。 但是房子是公产房,如果老太太写遗嘱 ”此公产房承租权分给大儿子,现金分给二儿子”,这样的遗嘱是否收到法律保护?二儿子是否还有权所要公产房承租权的补偿金 从而失去老太太的不平均分的目的? 如果没有保护或者有争议的话,老太太如何写才能有法律保护呢,让大儿子先过户,然后遗嘱只写现金给二儿子? 北京市

    房产继承 房子 过户 举报

    提问者:连划带拽

    发布于2012-02-24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5个回答
  • 不是张果老 丨Lv 4
    最简单是去公证处公证,将来就都没有异议了。
    +11 2012-02-25 举报
  • 秋风网络 丨Lv 0
    受法律保护,没有补偿金,这样的房子是不能过户的,并且每年还需要给单位交房租呢这样的房子。如果想要这套房子的产权,就趁着老太太还在的时候把产权办好,不然这样的房子单位是有权利收回的。要现金的现在看着不合适其实真的也不亏。
    +10 2012-02-25 举报
  • 狂爱巧乐兹 丨Lv 4
    最简单是去公证处公证,将来就都没有异议了
    +1 2012-02-25 举报
  • jinwennan930 丨Lv 4
    领老太太、大儿子、二儿子去公证处公正
    +1 2012-02-25 举报
  • 青青纸鸢 丨Lv 0
    使用权的自己协商吧,又不是大产权能卖,每月补偿点钱也可以啊!
    +1 2012-02-25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