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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老太太安排遗嘱,但公产房承租权问题困扰
老太爷过世,家里2个儿子。老太太准备把房子分给大儿子,回来剩下的现金分给二儿子。 但是房子是公产房,如果老太太写遗嘱 ”此公产房承租权分给大儿子,现金分给二儿子”,这样的遗嘱是否收到法律保护?二儿子是否还有权所要公产房承租权的补偿金 从而失去老太太的不平均分的目的? 如果没有保护或者有争议的话,老太太如何写才能有法律保护呢,让大儿子先过户,然后遗嘱只写现金给二儿子?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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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
房子
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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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连划带拽
发布于2012-02-24 北京市
共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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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张果老
丨Lv 4
最简单是去公证处公证,将来就都没有异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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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网络
丨Lv 0
受法律保护,没有补偿金,这样的房子是不能过户的,并且每年还需要给单位交房租呢这样的房子。如果想要这套房子的产权,就趁着老太太还在的时候把产权办好,不然这样的房子单位是有权利收回的。要现金的现在看着不合适其实真的也不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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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爱巧乐兹
丨Lv 4
最简单是去公证处公证,将来就都没有异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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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wennan930
丨Lv 4
领老太太、大儿子、二儿子去公证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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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纸鸢
丨Lv 0
使用权的自己协商吧,又不是大产权能卖,每月补偿点钱也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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