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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能界定婚前个人财产吗

    我在登记结婚前单位分给我一套集资房,并且交完全部集资房款,但房产证是结婚后才输的,我咨询,大部分说这房子应该属于我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深圳却说这是属于共同财产,请问,你的观点如何? 北京市

    共同财产 房产 房子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时尚网吧

    发布于2012-01-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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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游走在岁月的声音 丨Lv 3
    最高人民法院8月13日发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共19条。2010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新婚姻法”),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新婚姻法”中,婚姻财产成为人们争议的焦点。在此之前,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房产经过8年、贵重物品经过4年,将成为夫妻共有财产;而“新婚姻法”则严格区分了财产归属:谁的就是谁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一方父母为自己子女买的房子,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关于房产处置 婚后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属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方首付共同供房离婚时协议处理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方擅自卖房造成损失离婚时应赔偿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财产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1 2012-01-31 举报
  • 永盛通讯 丨Lv 3
    只要你付款有银行的帐单吗?有资料能证明你是在婚前购买就能证明你的财产。
    +1 2012-01-31 举报
  • 我爱刷牙0730 丨Lv 3
    以房产证的登记时间为准
    +1 2012-01-31 举报
  • 城铁太挤了 丨Lv 4
    这此财产是以家庭为单位的,都是共有财产,如果你在在结婚的时候就做了财产公证这样才是你个人财产!
    +1 2012-01-3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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