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正准备买一套二手房,房产本刚刚下来。为了避税,我和卖方商定5年再办理过户手续。请问需要注意什么
我现在看中了一套二手房,133平,78万。房子为08年房,房本刚刚下来,但是现在在银行做抵押,大概还有一个月时间会到卖方手里。卖方购房时是在银行贷款的,现在急需用钱,所以将此房出售。我和卖方为了避税,双方拟签定协议,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按以下方式处理:先付首付40万,剩下的38万元由我们替他们还银行贷款,房产本和银行贷款的相关资料全交给我们。在付款之前卖方负责对房屋进行修整,待修整完毕我们满意后付20万订金,再待拿到房本后付款20万,剩下的由我们每月还银行贷款。待5年满后,双方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样做是否合法?如果出现纠纷是否会受到法律保护?风险有多大?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在协议中需要注意什么?怎么避免纠纷?敬请各位达人予以解答!好了加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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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家有小小公主
发布于2012-02-21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