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问题!!!!!
甲在97年向乙出售40多平方的平方,乙只得到土地使用证(并更名),房产证还在甲手中,乙在2001年又将此房出售给了丙,乙丙双方签订了个合同(没公证人的那种),给了丙土地使用证(未更名,是乙的名字),并且在合同中注明了, 房产证让丙自己办理。丙多次找甲讨要房产证,甲都以丢失为由,丙请甲办理挂失或过户(当然给甲好处),甲也已没时间为理由拒绝了。并且乙已经找不到了。 现在房屋两年内会盖回迁的房子,(政策是:没房产证也给房子,但不给产权,当居住人去世后,收回房产) 请问:丙可以怎么样可以拿到房屋产权?? 请懂的大侠出手,越详细越好,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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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富贵二胖
发布于2012-02-0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