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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住房公基金问题

    我在宁波(北仑)工作.是湖北人.住房公基金是公司和个人对半交的.交了有几年. 现在我想辞职,以后不会交了,也没考虑在当地购房(主要是买不起) 请问,象我这种可以取出公基金吗?如果能,公司交的那一半能取出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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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leung_baba

    发布于2012-03-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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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sinzd 丨Lv 3
    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1 2012-03-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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