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继承的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问题,情况如下:
外公过世了,有三个子女(2男1女),外公有两套房子(因为是10年前买的公住房,当初买房时,大儿子出钱买了其中的一套,二儿子出钱买了另一套,但是两套买房收据上写的都是外公的名字,房产证和土地证上是都是外公的名字,但尽管出了钱但这在法律上应都属于外公的房产,所以说应该是3个子女都有份继承),可是问题关键是外公并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外婆也已经过世,现在只剩下三个子女的继承财产问题,经协商两个儿子获得继承两套房子,并无房产继承纠纷。但是请问各位朋友们是房产证和土地证的过户相关手续问题,请问如下:1.由于外公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应该属于按照法定继承程序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请问办理两证过户应先去哪里办什么,后去哪里办什么,具体办理的流程步骤是什么,继承人都需要带什么证件?2.每个部门都收什么费用,收费比例标准是什么?3.办理土地证过户时,要不要继承权利公证书,如要的话继承权利公证书是复印件还是原件?请各位有相关经验的朋友指点一下,非常感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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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骚妹网站
发布于2012-02-2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