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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刚签的房屋租赁合同(2011年4月30日)丢失了,5月12日在工商注册了商户,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

    手头还留有押金条和第一季度的房费**,我需要登报声明吗?还是和房东重新签(补签)一份合同?请大侠指教! 北京市

    租房 房屋 租房合同 押金 举报

    提问者:liuyue0107

    发布于2012-01-3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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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huyingchong 丨Lv 2
    找房东补签一份就可以了额。
    +1 2012-02-02 举报
  • hyptfj 丨Lv 0
    这个没事的,房东联系方式你有吧?直接跟房东联系说明下情况!实在不行的话再补签一份!
    +1 2012-02-02 举报
  • 豹子头林冲2010 丨Lv 0
    登报?你想做广告啊,给别人留空子是吧。这种事要慢慢跟房东谈的,或者是找中介和中间人协商补办的。
    +1 2012-02-02 举报
  • taohai9817 丨Lv 4
    这个您不用担心,和房东协商下应该不会有什么后果的
    +1 2012-02-02 举报
  • 月下徘徊 丨Lv 0
    这个您不用担心,和房东协商下不会有什么后果的
    +1 2012-02-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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