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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先建后批还是先批后建?

    市长:你好! 关于西外新锦的企业预留地建设是先供地批复再建设还是先建设后批复? 据市国土局杨书记讲我们新锦的预留地是2003年划拨的,2007年启动建设,由市宏源承建,2008年政府取消预留地,2011年4月19日达州市人民政府才对新锦预留地供地批复【2011】9号。 由此不难看出:我们的预留地是先建设,后才有供地批复!这也使大家怀疑这份文件的真假依据!政府在2008年47号后就对预留地不再划拨,根本就不再供地,这2011年又来了供地批复,真是矛盾啊! 这预留地真能为大家养老?土0的80%门市可能?希望政府为我们考虑! 强烈要求对预留地调查! 北京市

    国土局 举报

    提问者:达芬奇0708

    发布于2012-01-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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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9个回答
  • 燕飞过 丨Lv 0
    这就是我们的官们一心一意为老百姓的结果!他们只管兜里捞,哪管百姓肚里饥!到凤凰山下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11 2012-01-16 举报
  • 护国三法师 丨Lv 4
    此贴有意思~大亚网络大亚网络昭通人才网昭通信息港中国创新家居到凤凰山下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11 2012-01-16 举报
  • 江山好的很 丨Lv 0
    这些这样矛盾的话只有西外镇的官们说得出!也只有他们做得出这样的事!到凤凰山下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1 2012-01-17 举报
  • 广州木棉 丨Lv 4
    这件事就是西外镇的官们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到凤凰山下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1 2012-01-16 举报
  • 买买提明 丨Lv 0
    当然是先批后建啊
    +1 2012-01-16 举报
  • zhai_miaomiao 丨Lv 0
    2010年签订的征地协议执行的是2000年的文件,这对新锦人民公平?现在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你们拿10前的文件给新锦人民征地补偿,你们真是人民的“好”官!太讲不通了吧!到凤凰山下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1 2012-01-16 举报
  • swatert 丨Lv 3
    这样矛盾的东西也被你们这样解释?2007年启动建设,2011年才供地批复,不是先建后批是什么?还不存在?真是胡说!到凤凰山下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1 2012-01-16 举报
  • 心动的小屋 丨Lv 4
    关于市长信箱转办第37918件来信的回 复信箱办:我镇收到贵办转来的反映新锦社区企业预留地的信件,我镇根据反映的问题组织专人,深入社区,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西外镇新锦社区三组系原西外镇五里店村三组,该组以前为农村集体组织。2004年经省政府批准,纳入达州市2003年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范畴,征占该组部分土地(川府土函〔2004〕43号)。2007年,省政府又将该组纳入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范畴(川府土函〔2007〕468号),实现了全征全转,原五里店村一、二、三组区划调整为新锦社区一、二、三组。2008年7月以前,市政府为了解决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按照失地农民人均15平方米的面积划拨给社区作为集体企业预留用地指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2004年9月,市国土资源局核定了新锦社区三组企业预留用地6840平方米(市国土资函〔2004〕638号),由于诸多原因,该组企业预留用地多年来未规划定点。2007年7月,为了加速推进企业用地建设,实现集体经济早日见效,该组在集体经济薄弱的前提下,通过公开竞标,选择了达州市宏源房地产开发公司参与该组企业预留用地投资合作建设,由于未规划供地,故未实施建设。2008年7月1日,市政府颁布了47号令,废止了市政府〔2000〕233号文件,调整了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畴,由于该组两次征地均是按照市政府〔2000〕233号文件执行的征地补偿安置,并给被征地村组划拨了一定面积的企业预留用地,市政府本着解决好失地农民生产生活的遗留问题,于2011年4月批准了该组企业预留用地供地方案(市府土函〔2011〕9号),目前该项目在大力推进实施,故不存在先建设后供地。西外镇党委政府2012年1月6日到凤凰山下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1 2012-01-16 举报
  • 绿色衣服 丨Lv 3
    按程序走就是先批后建。但是现实很多都是先建后批。这些问题你懂得,现实
    +1 2012-01-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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