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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ask7235659321 丨Lv 1
    第一、租赁期限的问题,要明确期限,不能让老板在租赁期间收回。第二、续约问题,一定要讲明拥有有限租赁权。第三、说的房租上涨的问题,绝对不提。如果老板提到,可以说房屋在使用过程中折旧是否也需要降租金?反问老板。大致还是给说说合同几个要素好了,自己去整理:一、合同内容,也就是谁租谁的房子作为什么使用。二、期限三、金额四、房屋内所有设施明细五、租赁期间涉及到的水电等发生费用。六、租赁期间涉及到的安全问题和安全责任。七、优先租赁权八、合同自双方签定甲乙双方签定之日生效,一式()份,各执()分签字。
    +1 2019-12-13 举报
  • ask7350609382 丨Lv 1
    要看房子漏水的原因来自哪里,首先,如果房东他本身房屋质量问题,给你造成损失,而且是他明知有问题没告知你的情况下,退你房租不可能,赔偿一部分损失是可以的。如果是楼上漏水导致的,那只能说你和房东去追究楼上的责任。关于让你赔偿木地板的问题,除非漏水的原因是你自己失误或者过失造成的,你应该赔偿,其他的问题都和你无关。说白的,漏水的责任在房东,他自己扛着或者赔偿你,原因在楼上,你们一起去楼上讨要,原因在你,你赔偿。主要看原因,不是谁说什么就是什么的。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1 2019-12-13 举报
  • ask5609125220 丨Lv 2
    小产权房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不是国家国家颁布产权证的房产。所以严格意义上这房子产权上缺陷争议一直都有,这类房子担着风险既有法律、政策,也有买卖不便。但如果只是自己居住的话,问题不太大。你讲的是几百户入住了,那就已经规模蛮大的了,国家不会轻易拆的,这也属于一块硬骨头。前段时间不就曾有过风声说什么小产权转正吗?还有就是廉价,这在当前房价高压下,造就小产权市场活力蛮不错的。国家一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小产权房也变相的对房价压力有所缓解,对保障性住房的需求也降低了些,在如今房产市场还有一定缓冲作用。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1 2019-12-13 举报
  • ask6801305334 丨Lv 1
    西安市城改办官方网站公开的信息显示,2010年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工作计划是确保新开工建设面积320万平方米。加上很多城乡接合部开工建设的小产权房,参考2009年西安市1256.02万平米的商品房销售面积,估计目前西安市场小产权房的占比应该在1/3左右。对此,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房地产商在解析小产权房时表示: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小产权房在西安房地产市场上占据的份额绝不低于三分之一,西安的小产权的数量是庞大的。谈及西安小产权房“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疯狂局面,常常令业内许多人士生畏。如此庞大的小产权房在性质上占尽小产权定性的三个方面:就拿西安小产权最疯狂的西郊三桥区域来看,这里可以说是西安小产权的“浓缩版”。近三四年的西安三桥,由于城中村改造的步伐加大,这里很多农民的土地因为城市规划或者城中村改造变成了集体土地。为了安置这些失地农民,这里建造了不少城中村改造房,但是现在居住在这些房屋中的除了被安置的失地农民,也有很多被开发方卖给了城市居民。并且其中的违章建筑也不再少数。打着拆迁安置的幌子明目张胆的卖小产权房在西安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啦。但是小产权房是不具备合法性的。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因此,西安违建小产权房进行一系列严处。据了解,在中央关于“小产权房”清理整治政策方案出台之前,西安也多次针对“小产权房”展开过专项治理,除强制拆除、依法处罚相关单位外,违法开发责任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建设、监理、设计单位依法进行严厉处罚。2010年11月18日,沣渭新区5部门联合取缔26家小产权房售楼中心,首次打响大规模重拳整治小产权房的第一枪。2011年,管委会联合西安市国土局以及六村堡街办进行执法,对西安六村堡街办焦家村的小产权建筑依法进行拆除。针对西安未来整治小产权房措施,西安城改办一位工作人员说,小产权房作为当下房地产市场一个比较重要的方面,整治工作是肯定要做的,但考虑到其存在和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只能逐步采取措施,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整治政策一步步来。
    +1 2019-12-13 举报
  • 斯雷德 丨Lv 4
    第一、租赁期限的问题,要明确期限,不能让老板在租赁期间收回。第二、续约问题,一定要讲明拥有有限租赁权。第三、说的房租上涨的问题,绝对不提。如果老板提到,可以说房屋在使用过程中折旧是否也需要降租金?反问老板。大致还是给说说合同几个要素好了,自己去整理:一、合同内容,也就是谁租谁的房子作为什么使用。二、期限三、金额四、房屋内所有设施明细五、租赁期间涉及到的水电等发生费用。六、租赁期间涉及到的安全问题和安全责任。七、优先租赁权八、合同自双方签定甲乙双方签定之日生效,一式()份,各执()分签字。
    +1 2019-12-13 举报
  • ask1115924915 丨Lv 1
    (一)小产权房的定义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二)小产权房的性质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乡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根本不能够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和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没有土地出让金概念,也没有开发商疯狂的利润攫取,所以,“小产权房”的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1/3甚至更低。“廉价”是大量城镇居民顶着产权风险购买“小产权房”的根本原因。说明一开始相当多的农民本身自己没有建设能力为了尽快建好自己的房屋把一部分小产权的房子卖出去。差不多以集资的形式把自己的房子建起来。虽然暂时没有权证,还是有相当多城镇居民和外来人员购买了小产权房。既购买了相当便宜的房子自己居住,同时也是很大程度上帮助了农民解决了的建房资金难题。(一)购买小产权房的法律效力“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应当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二)购买小产权房能拿到房产证吗如前所述,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也就是说因为小产权房并非由国家所颁发,所以小产权房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只有土地证,也相当于买了小产权房的房子只有使用权,没有的所有权。以上就是对“小产权房是什么意思,购买小产权房能拿到房产证吗”的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总的来说,小产权房的购买有着一定的风险。对于小产权房的产权的取得,要按具体的情况分析,所以建议您在购买小产权房时一定要对房屋的性质区分清楚,以免得不到产权,造成利益损失。希望可以帮到你~!
    +1 2019-12-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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