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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想向您咨询一法律问题。一对夫妻,在离婚前买了一房子,每月的物业管理费等皆由女方支付。后因感情不和,经双方协议友好离婚。离婚协议上写明无共同财产关系,不存在债务关系。生有一男孩11岁,经协商由女方抚养

    我想向您咨询一法律问题。一对夫妻,在离婚前买了一房子,每月的物业管理费等皆由女方支付。后因感情不和,经双方协议友好离婚。离婚协议上写明无共同财产关系,不存在债务关系。生有一男孩11岁,经协商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200元的抚养费,直至18周岁。而后在民政局领离婚证书。后男方却没有按协议支付抚养费,并经常对其的生活进行骚扰。如在07年6月,男方将女方拖至海边,将其推进海里;在07年8月,将女方经营的店面烧毁,并殴打女方,女方报警将其送至派出所,男方却在第二天被保释;离婚三年内,对女方进行多次暴力攻击,现今又开始对离婚前购买的房子提出占有。 双方的孩子现已15岁,房子一直由其一人居住。孩子对父亲所作所为深感厌恶,不愿意与父亲接触。 您觉得应该怎么处理此类案件,并且为女方和孩子将来的生活得到保障,已经争取到最大利益? 希望能尽快得到您的答复,在这先谢谢您!! 北京市

    物业 共同财产 房子 举报

    提问者:员相向元

    发布于2008-07-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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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魅力俏佳人 丨Lv 4
    你应该到当地妇联寻求保护,或者到司法部门寻求法律支援。
    +1 2008-07-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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