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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ask5711991184 丨Lv 2
    企业拥有的房产、土地,除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可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外的均要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1、如果房产、土地所有权是公司的,这种情况,公司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2、如果房产、土地是租用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应该由出租方缴纳,你公司不交。
    +1 2019-12-11 举报
  • 情心相约 丨Lv 0
    在征税范围内,凡不属政策法规规定的免税土地,均应依法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1 2019-12-11 举报
  • ask7622869344 丨Lv 2
    企业拥有的房产、土地,除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可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外的均要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1、如果房产、土地所有权是公司的,这种情况,公司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2、如果房产、土地是租用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应该由出租方缴纳,你公司不交。
    +1 2019-12-11 举报
  • ask8478245031 丨Lv 1
    你好,很高心为你解答。计提时:借: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缴纳时: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贷:银行存款希望答案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1 2019-12-11 举报
  • ask5905494856 丨Lv 1
    1、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税务部门部分税种纳税期限和纳税限额的通知》(苏地税函[2006]47号)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为:企业按季、个人按半年缴纳,纳税人应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2、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对于新征用的土地、区分耕地与非耕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取得的土地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自取得土地使用权至再次变更该项土地权属期间按照规定税额缴纳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规定,征用的耕地与非耕地,以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征地的文件为依据确定。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时间问题的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的次月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使用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在实际操作中,确定土地使用税纳税起止期限为: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政府批文或签定合同之日)起,按已出售房屋(以合同签订为准)所占的土地面积进行减除,直至将所有房产出售完毕。
    +1 2019-12-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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