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新房
  • 房产问题,请求解答

    我家以前住在市区,后来拆迁,那么就要造新房,当时我爷爷和我爸爸支持造新房,而姑妈(爸爸的姐姐)不支持造,姑妈后来就没出资建造,是我爸爸和爷爷出资造的。过了十几年,现在又是因为要拆迁,那么就出现了赔偿的问题,开发商答应给我们店面房,征用到的面积不要钱,多出的面积按出售价卖给我们。按理说这时爸爸和爷爷出资建造的,和姑妈没关系。但是这时,姑妈要求赔偿中有她的份。问题是现在爷爷已经去世,奶奶还要人抚养,奶奶做主说店面房给爸爸(写在爸爸名下),买多余面积的钱也爸爸出,以后奶奶的生活生病之类的事也是爸爸负责,爸爸只要适当的给姑妈一些钱作为补偿。这样可以吗,所以我想问问,奶奶这样做对吗?写在爸爸名下,那么以后会不会有什么后遗症之类的,会不会还是有麻烦,爸爸说如果有麻烦的话,写在我(孙子)名下不知道可以吗,是不是还是有问题?到底怎么做才能一次把事情给办好。希望能帮忙解答疑问,非常的感谢! 北京市

    新房 房产纠纷 开发商 房产 举报

    提问者:燕飞过

    发布于2012-02-04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hayes888 丨Lv 4
    你爷爷的财产是由你奶奶直接继承的,她有权分配财产,所以都由你奶奶说了算的,而你爸爸的,那无疑就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了
    +1 2012-02-05 举报
  • 水至清则干净 丨Lv 0
    到这个时候你姑妈有权利继承你爷爷的一份,她有继承权 直接把房产证写成你的名字就可以了
    +1 2012-02-05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