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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pjyyng 丨Lv 3
    (一)成立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人防工程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的“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的“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二)办理竣工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15个工作日前,向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附表一)及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相关资料。(三)审查竣工验收条件。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和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向建设单位出具人防工程准予竣工验收回复,对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通知建设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竣工验收。(四)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接到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准予竣工验收回复决定后,在工程竣工验收7日前书面通知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按下列要求组织竣工验收:1.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人防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验收组人员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4.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编制竣工验收报告。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管理环节和工程实体质量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并编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5.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以下内容进行重点监督:(一)工程竣工条件是否符合规定。(二)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标准、验收内容是否正确。(三)工程实体质量及质量保证资料有无重大缺陷。(四)竣工验收人员签字及验收文件是否齐全,工程参建各方主要质量负责人签字手续是否齐全,质量终身责任制档案是否建立。(五)对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人防工程,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该工程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由项目监督员签字,经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监督流程图成立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办理竣工验收申请审查竣工验收条件组织竣工验收编制竣工验收报告提交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15个工作日前,向当地人防办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当地人防办对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和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出具准予竣工验收回复,对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通知建设单位整改,重新申请竣工验收建设单位通知当地人防办和人防质监站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如下:1.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分别汇报情况。2.审阅工程档案资料。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4.签署工程竣工验
    +1 2019-12-08 举报
  • ask5603405707 丨Lv 2
    一、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一)成立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人防工程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的“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的“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二)办理竣工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15个工作日前,向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附表一)及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相关资料。(三)审查竣工验收条件。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和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向建设单位出具人防工程准予竣工验收回复,对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通知建设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竣工验收。(四)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接到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准予竣工验收回复决定后,在工程竣工验收7日前书面通知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按下列要求组织竣工验收:1.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人防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验收组人员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4.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编制竣工验收报告。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管理环节和工程实体质量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并编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5.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以下内容进行重点监督:(一)工程竣工条件是否符合规定。(二)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标准、验收内容是否正确。(三)工程实体质量及质量保证资料有无重大缺陷。(四)竣工验收人员签字及验收文件是否齐全,工程参建各方主要质量负责人签字手续是否齐全,质量终身责任制档案是否建立。(五)对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人防工程,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该工程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由项目监督员签字,经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
    +1 2019-12-08 举报
  • ask5000007350 丨Lv 2
    仅供参考。更多的要靠自己和相关书籍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一)公路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法人应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及时向负责竣工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法人竣工验收请示;2.项目交工验收报告;3.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报告;4.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报告及工程质量鉴定报告;5.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的处理报告;6.营运管理单位的使用情况报告;7.工程决算报告和竣工决算审计报告;8.档案、环保等专项验收结论。(二)负责竣工验收的单位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退回并告知理由;对于符合验收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竣工验收。(三)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的单位对通过验收的建设项目按交通部规定的要求签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质量监督机构依据竣工验收结论,按照交通部规定的格式对各参建单位签发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在公路工程项目完成竣工验收2个月内,项目法人应按规定将“公路工程竣工档案目录“所有材料移交给相关主管单位、管养机构、市档案机构
    +1 2019-12-08 举报
  • ask7519124435 丨Lv 2
    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方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针对委托监理的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5、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未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完成。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各自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7、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8、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 2019-12-08 举报
  • 欧阳锦棠 丨Lv 3
    (一)成立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人防工程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的“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的“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二)办理竣工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15个工作日前,向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附表一)及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相关资料。(三)审查竣工验收条件。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和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向建设单位出具人防工程准予竣工验收回复,对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通知建设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竣工验收。(四)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接到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准予竣工验收回复决定后,在工程竣工验收7日前书面通知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按下列要求组织竣工验收:1.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人防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验收组人员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4.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编制竣工验收报告。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管理环节和工程实体质量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并编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5.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以下内容进行重点监督:(一)工程竣工条件是否符合规定。(二)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标准、验收内容是否正确。(三)工程实体质量及质量保证资料有无重大缺陷。(四)竣工验收人员签字及验收文件是否齐全,工程参建各方主要质量负责人签字手续是否齐全,质量终身责任制档案是否建立。(五)对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人防工程,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该工程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由项目监督员签字,经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监督流程图成立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办理竣工验收申请审查竣工验收条件组织竣工验收编制竣工验收报告提交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15个工作日前,向当地人防办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当地人防办对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和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出具准予竣工验收回复,对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通知建设单位整改,重新申请竣工验收建设单位通知当地人防办和人防质监站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如下:1.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分别汇报情况。2.审阅工程档案资料。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4.签署工程竣工验
    +1 2019-12-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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