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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在山东买了一套房。以自己的名义商贷了十几万。然后我打算卖掉他还清贷款,在天津本地买一套房。

    这是2次购房,除了首付交50% 其他还有什么要求吗 我的公积金能贷最高的40万吗 还能组合贷款吗! 北京市

    购房 贷款 组合贷款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D调de金滨

    发布于2012-02-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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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乱唱 丨Lv 4
    2010年4月国务院《国十条》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你已贷过款,银行有记录,且住房也有记录。二套房即你在天津买,可以用公积金,如果是首套住房用公积金贷款买的且尚未偿还清贷款,那么是不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只要没用过公积金贷款,且公积金交满一年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二套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至少50%,2010年11月0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通知,通知规定,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并且,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具体情形还是到天津去打听一下。
    +10 2012-02-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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