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武汉市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的资料$https://m.fang.com/ask/ask_4032284.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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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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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房网友
丨Lv 1
大使馆的凤凰山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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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你想多了
丨Lv 4
1、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已经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房产管理部门已登记备案)尚未全部支付购房款的,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支付购房款,一律以转账到售房单位的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2、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购房款的,需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然后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个人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 3、凡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受理申请后在三日内给予可否提取的明确答复。 4、尚未全部付清购房款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要提供售房单位的收款账户名称及账号,方能办理转账支付。 5、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出示《武汉市住房公积金对账簿》,证明其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未领取《武汉市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的,需先到经办银行补领。 6、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贷款尚未还清之前,本人及配偶只能用个人账户上的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7、单位组织申请批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直接受理。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行内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由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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