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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预售证到期,重新办预售证为理由,让重新签购房合同并且改交房时间,向后推迟半年,属于合理的吗

    以预售证到期,重新办预售证为理由,让重新签购房合同并且改交房时间,向后推迟半年,属于合理的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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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631816312

    发布于2019-11-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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