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10年前购买的安置房(非小产权),办理产权时过户被原房租告知多了10平米公摊,要求以现在市场价结算,是合理?$https://m.fang.com/ask/ask_4029443.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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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购买的安置房(非小产权),办理产权时过户被原房租告知多了10平米公摊,要求以现在市场价结算,是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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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红色月牙
发布于2012-02-25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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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网络
丨Lv 2
这个不是合不合理的问题,是国家规定的问题,如果你不补估计是不会给你办理房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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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fly
丨Lv 4
不合理,什么时候交易,以什么时候的价格作为参考,房子的溢价部分属于房子持有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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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f68113
丨Lv 2
嗯,是合理的,请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来承担该您承担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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