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经济适用房审批公示期满后,我还需要办理什么证明?$https://m.fang.com/ask/ask_4027164.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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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审批公示期满后,我还需要办理什么证明?
房子怎么确定就是我的?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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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rting123
发布于2012-01-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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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安全联盟
丨Lv 1
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市民,管理部门将在申请表上加盖“青岛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 ”(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申请人可在本市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自行选购,申请人应在公示后两月内领取审批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此外,对实际购买面积超出核准购买面积部分,购买人应按规定,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补交差价款手续,补交差价款面积部分按商品房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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