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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所谓的诚意金
开发商楼房盖到4楼,目前正在施工中,没办下预售许可证,也没出房价,却提前认筹,让购房者交一万到五万不等的所谓的诚意金,给开了一张收据,上面有开发商盖章,收据上写:如房屋交易不成功,统一退款。这样的房子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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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
楼房
购房
认筹
提问者:伴奏改版很多
发布于2009-06-05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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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eminwu
丨Lv 0
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时候是不可以商品房买卖的,所以在房子盖了一些就开始认筹,这个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不要可以退。关键是不能你说看好房子,人家就给你留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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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weilai
丨Lv 2
现在的房地产销售皆有这样的潜规则 按照规定没有预售许可证时不允许销售的 那只有收取定金了 但是一旦收取定金或订金就是开始销售了 是违背规定的 所以开发商为提早回笼资金就编了一个所谓的 诚意金 来收取 就是换个面目收钱罢了 房子有没有问题应该看是不是国家已经批准建设的 这需要详细探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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