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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天一吼
丨Lv 0
根据你上面的讲述,我估计你所说的情况应该是说,你和房东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但由于当时没有过户,所以就只缴纳了定金,现在房东想反悔了。 首先是确定合同是否有效问题,我国合同法规定,其中一方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可以在法院申请裁定为无效合同的,按照你上面的说法,无论是中介方造成的,还是你个人是否知情,如果真正存在该物业的出售价值确实低于当时市场价值很多,那卖方只需要退换你的定金就可以解除合同的。 其次如果你们的交易价格仅仅是因为这两个月房价上涨,或者和当时的价格相差不大的话,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无论当时中介方是否压低了价格,但是只要在市场范围内,由产权人和你签订的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卖方现在违约,或者恶意拖延,你都可以根据你们所签订的合同直接要求他继续履行合同,不然就按合同约定赔偿违约责任,没有具体约定的,一般按行规赔偿1--3倍得定金,并退你所交还定金。 个人建议:如果能和业主协商时最好的,走法律途径都很浪费时间和精力,搞得两败俱伤,不是好结果。其次如果协商不好,由于对该房屋买卖存在纠纷,这段时间内,你可能需要到当地房管局申报物业买卖纠纷,要求暂时冻结物业买卖,待纠纷解决业主才能再次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