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帮我找个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我一年前买的开发商正在施工的房子,预计2010年2月底竣工,楼层户型我都很满意所以在看清楚开发商资质前提下很快签了合同并一次性付清房款,当时是五证齐全的,但是房子建设的很慢,前几天开发商突然通知,说是城建局通知不让在原址盖高层,只能盖到6楼,当我看到这个通知时是城建局一年前准许盖房的文件题头上用手写的几句话,无落款单位和盖章,而且文件都是复印件,开发商的售楼小姐说城建局就是这样通知的。然后开发商的解决方法是在这个小区另外划分了两栋高层来提供给牵扯文件涉及的两栋高层居民选择尽量同楼层同面积住户,如果这两栋楼满意不了的话全额退款并补一年的银行利息,我想问的是这到底算不算违约,因为开发商提供的现在的两栋高层必须2010年8月底竣工,虽然合同说的很明确,若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除外。。。。。。但是城建局代表政府吗?或者政府干预就不用出正式发文通知,只在以前文件用手写几句话就代表干预了吗?不出正式通知,不落款,不盖章??????还有就是开发商的解决方法就给你两栋楼让以前两栋楼住户挑,而且还不够挑,要么就给你退钱你走人这算不算霸王条款呢??????谢谢 北京市

    购房 贷款 开发商 自建房 举报

    提问者:xue59927

    发布于2009-06-10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zhuangxiu40 丨Lv 4
    首先你要确定是不是政府的规定,只是写几个字肯定是不可能的!如果是政府的行为的话我觉得还是挑楼不要退款了,因为你那个时候买房子的价格现在不一定能在相同地段买到房子了。
    +1 2009-06-11 举报
  • arting456 丨Lv 4
    按照你说的所了解 建筑商应该是有问题的 你可以到城建部门进行了解 首先既然开始是五证齐全 现在却不让建设 政府部门不可能这样去草草审批而后又不让建设的 即使真的是城建部门不让建 应该有个 原因 政府部门首先对于超高层是没有审批权力的有国家审批 既然不让建 总有个说法是遮挡其它居民光线了 还是影响城市美化了 总有个原因 若是因为建筑质量或是开发商等原因不让建 那起先的五证就有可能是是假的 这样就是属于欺诈了 还有就是若是地质问题有影响为什么同地域还能建高层呢 同一小区既然有高层就说明是可以建的 地质是没有问题 为什么城建局会干预不让建呢 在了解了城建局具体的不能承建的原因后你就可以和开发商交涉了 还有若不要全额退款补银行利息是不恰当的 你的款项全清了 那就有了购房合同 合同里应该有规定单方违约是什么样的补偿方式 这样的属于单方违约 还有就是要看同和你购楼人员的意见和动态 要是大家都没有什么变动 我觉得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够得 尤其若是真的有城建部门的参与 还有就是开发商一般在合同里的利益都是向着自己的 一般在合同里很少能搬倒开发商 还是在大家集体发难和赔偿上找办法 详细建议在了解城建部门后咨询律师
    +1 2009-06-11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