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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赠予提问

    我母亲98年和我继父结婚,结婚时我未满18周岁,继父有两个女儿均已年满18周岁并且离婚时判给母亲抚养。婚后他们于99年买了一套房子,后来继父在2007年把房子赠予了我母亲并且到房管局办理了相关赠与手续,后来母亲和继父又共同在2008年写了遗嘱,将房子给予我一人所有,想请问下,我的继父有权利修改遗嘱吗?如能修改,需要什么样的条件?我母亲是否可现在抛开那份08年遗嘱,重新再为我写份遗嘱?谢谢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房屋 房产继承 房子 举报

    提问者:shihenongtian

    发布于2012-03-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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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九九公主 丨Lv 4
    可以修改的,蕞好是公证。
    +1 2012-03-12 举报
  • 铁血战士大战葫芦娃 丨Lv 0
    关于遗嘱的法律效力:以时间最晚的时间最有效的,也就是说遗嘱可以随时撤销的。可以的,只能将你母亲的那部分遗嘱给你。
    +1 2012-03-12 举报
  • swatert 丨Lv 3
    可以修改,但是最好找个律师进行公证一下.
    +1 2012-03-12 举报
  • 满血复活 丨Lv 0
    可以修改。找见证人,
    +1 2012-03-12 举报
  • 牛牛猪_ 丨Lv 3
    需要去公证处
    +1 2012-03-12 举报
  • 喜欢夏天的味道 丨Lv 0
    可以修改。找见证人。
    +1 2012-03-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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