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期内,屋主提前停电,扣押设备所要房租合理么?
我公司2006年与哈尔滨市开发区下属的物业公司签订了厂房租赁协议,协议约定2年内年平方米产值达到5000元以上时,免租金,不包括物业费,包烧费,电费,并交纳4万元房屋改造押金。但是一年半后,在我公司举报开发区某**非法经营后,即收到此物业公司通知我公司交纳两年的房费,半月后即给我公司停电,并锁住大门,不允许我公司人员出入至今。我公司曾多次向开发区领导反映此问题,没有任何结果。这种行为给我公司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价值400万元的设备被迫停止维护及运行达1年之久。并且,目前此物业公司要求我公司补交设备扣押期间的厂房物业费,包烧费等,但是我公司根本就不可能使用呀。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起诉可以么?可以要求索赔么?都可能村才那些项目的索赔?请求帮助!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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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饭团老子
发布于2012-02-18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