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房产政策
  • 地方发债会有效改善保障性住房房建设项目的配套基础设施吗?

    保障房 举报

    提问者:wb725007007

    发布于2012-03-1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5个回答
  • 黄华娣 经纪人
    应该会有,但是具体的看当地情况
    +1 2014-04-11 举报
  • 我不闪躲 丨Lv 3
    限购到了现在,给地方**带来的压力是要考虑进去的,勉强或许也可以,不过配套的完善与否、实用性好坏、质量的优劣,还是想想吧!
    +1 2012-03-13 举报
  • zhy173 丨Lv 3
    肯定有,但是就看当地**想不想了
    +1 2012-03-13 举报
  • wangyegong 丨Lv 0
    有的,但是根据各个地方的发展可能会有不同的配套设施
    +1 2012-03-13 举报
  • syboy 丨Lv 1
    每个地方都不通,主要还是看在哪个区域。
    +1 2012-03-13 举报
  • XR1972 丨Lv 4
    有的,但是根据各个地方的发展可能会有不同的配套设施
    +1 2012-03-13 举报
  • 成都小房奴 丨Lv 3
    有的,但是根据各个地方的发展可能会有不同的配套设施
    +1 2012-03-13 举报
  • mbwlgwen 丨Lv 3
    会,肯定会。6月30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得知,为如期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任务,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日前发文,允许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并要求这些公司将筹措的资金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完成“十二五”规划提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各地按《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号文)进行规范后继续保留的投融资平台公司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应优先用于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 根据《通知》,从事或承担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其他企业,也可在**核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额度内,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项目融资。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优先做好募集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企业债券发行申请材料的转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通知》要求各地发展改革委加强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引导、监督,保障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
    +1 2012-03-12 举报
  • 发高烧rgre 丨Lv 0
    并不看好,限购到了现在,给地方**带来的压力是要考虑进去的,勉强或许也可以,不过配套的完善与否、实用性好坏、质量的优劣,还是想想吧!
    +1 2012-03-12 举报
  • qyhself 丨Lv 3
    地方**不一样,一般都会有的,
    +1 2012-03-1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