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家居装修 > 装修前
  • 谁能回答下关于二手房交易的纠纷问题

    我是上家,我卖二手房的时候说了只卖房子,不卖任何我买房子的时候没有的东西.我交房时就把我用的着的阳台的窗下走了(是我自己花钱安装的),但是现在下家以这个窗没有了为由拒绝接房,而且声称要告上法庭.既然当初就说好了没有任何装修,下家有权利要求我把本来属于我而且没有卖给他的东西给他吗??

    房产纠纷 阳台 收房 二手房 举报

    提问者:多少一注

    发布于2007-06-04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wittyman 丨Lv 3
    如果在买卖合同中没有更明确的特别约定,一般理解“没有任何装修”,是指家具、家电等之类的可以拿走。买家都买你一套房了,你就留人家几个窗吧!就当是讨价还价时买家已经算了买窗的钱。
    +10 2007-06-04 举报
  • 冰印 丨Lv 3
    一般来说 合同中没有具体标注的事物,固着在墙体上的事物都是随房赠送的
    +10 2007-06-04 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