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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了卖房合同买方一直没给钱,卖方可以后悔吗

    去年去房产局签的合同,就差签字领证的步骤了,可是买方一直迟迟没付清欠款,我现在不想卖了,怎么办?买方实在是太故意拖欠了,有什么方法可以对付吗?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卖房 房产 卖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武幻时空

    发布于2012-02-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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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个回答
  • 搜鹰网 丨Lv 0
    看下你签署的合同,有打款日期,如果过期会有相应的补偿,如果超过一定工作日(一般是15工作日)卖方有权单边解除合同。可以继续卖。并保有向买方上诉的权利。
    +11 2012-02-17 举报
  • ainin1999 丨Lv 0
    这种拖欠的时间在约定的范围内吗?如果不在,就可以启动法律程序
    +11 2012-02-17 举报
  • 常在我心7 丨Lv 0
    如果超出约定时间,可以起诉
    +11 2012-02-17 举报
  • 极度高空 丨Lv 5
    首先双方进行协商,如果买方实在没有能力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把欠款还清,那么双方可以协商取消合同,归还所有应付款和中介费用,这个中间就没有违约可谈。协商失败,那么就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1 2012-02-17 举报
  • 我不闪躲 丨Lv 3
    先用催告函的方式进行催告,实在不行就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11 2012-02-17 举报
  • 量贩店 丨Lv 0
    合同没特定失效的,一般是3个月有效期。
    +10 2012-02-17 举报
  • shilei254 丨Lv 4
    有违约责任啊
    +10 2012-02-17 举报
  • 杨树枝 丨Lv 4
    看看合同的约定时效,可以起诉
    +10 2012-02-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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