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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姐姐对弟弟的房产赠予合同撤销

    姐妹与弟弟签订了赠予合同放弃房产继承权,未经公证。签订时弟弟和大姐二姐采用欺骗手段哄骗(挑拨夫妻关系)三姐等签订。但是弟弟已经居住进了此房屋中。房产证是父亲名字。赠予合同只是一张便条,写道:自愿放弃财产继承。并无其他详细内容,而且仅有一份,在弟弟手中。现在想撤销赠予,怎么办? 北京市

    房屋 房产继承 房产 房屋赠与 举报

    提问者:youmochong

    发布于2012-04-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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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じòぴé滋味_qq 丨Lv 5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
    +1 2014-07-21 举报
  • wudonghua2014 丨Lv 4
    这种合同在法律上来说应该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具体的可以去专门的律师事务所咨询下,毕竟这种事,还是真正的专业的人事能给你最好的建议!!
    +1 2014-07-05 举报
  • 吴洁 置业顾问
    按照这种情况本来就属于可撤销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1 2014-05-21 举报
  • 齐力东 经纪人
    这种合同在法律上来说应该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具体的可以去专门的律师事务所咨询下,毕竟这种事,还是真正的专业的人事能给你最好的建议!!
    +1 2014-03-01 举报
  • 极具挑战 丨Lv 0
    这种合同在法律上来说应该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具体的可以去专门的律师事务所咨询下,毕竟这种事,还是真正的专业的人事能给你最好的建议!!
    +1 2012-04-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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