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金额不退,请问一下律师,是否合理,我们作为业主在保证房屋的前提下如何维权?
我在2016年10月从开发商手上排卡购得期房,当时开发商无预售证,只签了一个购房协议,当时政策是20%首付即可,协议约定2019年6月交房,中间由于各种原因一直延期,目前楼房刚刚封顶,预售证也刚下来,由于现在政策有变,首付比例提高,开发商要求业主补交房款,补缴金额由开发商决定,补缴金额不退,在业主已交房款比例上只能多不能少,业主无法选择首付比例,(合作银行由开发商决定,并未告知业主,已经咨询过该开发商合作银行,25%-30%首付即可)并且强迫业主在规定时间内补缴并签承诺书,如果业主不签,开发商有权收回房屋,如果签,承诺书内容规定:业主如果贷款批不下来,二十日内须全款,否则有权收回房屋。想请问一下律师,开发商这种方式是否合理,我们作为业主在保证房屋的前提下如何维权?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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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3224816308
发布于2019-11-06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