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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董家庄村徐西德于张强低级的处理意见 鉴于徐西德原割商品房,因张强外圈墙2米导致徐西德房屋无法建设,经村两委、司法所、土管所调解达 成以下协议: 1、经村两委研究,将徐西德以北至河边划为张强建商品房,因张强家庭困难,村两委不再收取征地费, 所办理商品房用地手续费由张强自理。 2、通过调解张强同意将院墙缩到原处,张强院墙以东、徐西德屋后,不得栽树,不得设置障碍物。 3、徐西德自愿放弃其以北所垫地基土方一半处。 4、张强院墙由村出工,在农历6.29日前拆建竣工。 5、自处理之日起,谁挑起事端,由其负责。 本协议一式三份,由村两委、张强、徐西德三方各执一份。 村委的公章 张强的签字及手印徐西德的签字及手印 日期:2004年8月11日 事件:现如今张强在未与徐西德达成协商的情况下,将徐西德以北占为所有进行商品房建设,为此闹出纠 纷。 问:此事件主要是徐西德房屋以北至河边地基土方是徐西德独资所垫,以上协议是否清楚表明徐西德拥有 房屋以北所垫地基土方的一半?以上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北京市

    手续费 商品房 房产纠纷 房屋 举报

    提问者:疯狂的兔纸

    发布于2012-02-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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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毛毛文 丨Lv 2
    你带着材料找个律师,看看没分材料是否有效
    +1 2012-02-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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