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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妻子不久于人世,房产证上是妻子一个人的名字,应怎么办

    妻子不久于人世,房产证上是妻子一个人的名字,现妻子希望该房产由其丈夫和女儿继承(妻子的母亲和父亲均健在),妻子全权委托丈夫去房产局办理加名事宜,请问,1、委托书是否要公正?2、加名后是否就可确保由丈夫和女儿全权继承房产?3、妻子是否还需要立遗嘱,遗嘱是否要公正,还有其他什么需要办的事情?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房产证加名 房产继承 房产 举报

    提问者:ebahai

    发布于2012-01-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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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网落雨点 丨Lv 3
    委托书是需要公证的。加名也可以。最好是立遗嘱
    +11 2012-01-28 举报
  • 校园文化 丨Lv 3
    委托书必须要公证才有法律效应的
    +10 2012-01-28 举报
  • 阳光融露 丨Lv 4
    委托一定要公证,加名后就由丈夫和儿女继承
    +10 2012-01-28 举报
  • 鸭梨很大2010 丨Lv 0
    委托书必须要公证的才有效
    +10 2012-01-27 举报
  • 麦田UU 丨Lv 0
    妻子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本不用加名的,女儿可以自然续承的。
    +1 2012-01-27 举报
  • 灰太狼他爹 丨Lv 0
    是婚前还是婚后的,委托是一定要公证才有法律效率的,可以直接做继承公证,直接更名到继承人名下,人目前还在人世头脑清晰的话可以做遗嘱,最好做遗嘱公证,要不就立遗嘱有三个非利益关系的签字才有效。
    +10 2012-01-27 举报
  • 朵儿0805 丨Lv 0
    需要公证的,有死者的第一继承人继承,
    +10 2012-01-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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