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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居住权及继承问题
房子的产权是属于父亲,但户口本里有有父母、本人、姐姐及其女儿的户籍,现由于姐姐女儿需要读书,所以房子由父母做主借与姐姐一家居住(其他人都不在这住),请问若百年之后,要继承这所房子时,是否现居于此的姐姐有优先权,或居于此多少年后,父母想收回也不能呢(本人是广州的)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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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海派甜心01
发布于2012-03-27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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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火海
丨Lv 4
没有的哈 到时继承的话还是按照正常的顺序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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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yue94535
丨Lv 3
不会存在你担心的问题,房子是谁的就是谁的,以后的继承问题,就按法律途径正常办,可能到时候你们其中的人都不想继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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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仔乐网
丨Lv 3
继承问题是您和您姐姐的继承权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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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毁人生
丨Lv 0
关于继承的问题,你姐姐虽然居住于该处,但是并不代表她有优先权。在没有产权人的其它口头或书面遗嘱的情况下,是按继承顺序来的,既你母亲和你们姐弟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从法律角度来讲,如果你的父母要收回房屋,也是有权利随时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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