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没有资格购买限价房?
我爱人和我在登记前他们家里就开始着手购买限价房了,是以我爱人的名义申请的,为的就是两人结婚用, 他家就一套房子,在他爸爸的名下, 后来经过各方面审核都完全满足条件, 最近房子下来了, 也挑完了房子,后来提交资料复审, 发现我爱人的户口本上婚姻关系处出现了变更(我俩在房子申请过程中领了结婚登记证,也就是说我俩在房子申请后以及房子下来之前登了记),然后相关办公人员就要求把我的收入以及房产情况也列入审核条件其中,经过审核,发现我家前不久拆过迁,意思就是领过国家拆迁补助,这样就驳回了我爱人家申请房子的资格. 我要说的是, 我俩之所以申请限价房,就是为了结婚用的, 他家也完全满足购买房子的资格, 现在就因为我爸妈家那边拆迁的原因, 就连累了我爱人这边失去了这一资格,他爸爸至今现在在外面租的房子(我和我爱人现在住的是他爸爸名下的房子). 我家在拆迁后是领了国家拆迁补贴, 没有要回迁房,买了一套商品房,可是这是在我爸妈的名下的,我名下也没有房子. 他爸爸至今在外面租房子住, 廉租房的条件够不上, 商品房又买不起,小产权房又不敢买, 国家弄得这是个什么的政策? 老百姓真得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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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不唱新歌
发布于2012-01-2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