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中山申请经济适用房$https://m.fang.com/ask/ask_3991967.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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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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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楠寰寰
丨Lv 4
中偏低收入群体中家庭户(60岁以下),未婚居民(30岁以上60岁以下)无房户(历来无房产记录)或住房困难户,符合购房条件的省市政重点工程拆迁户(除被拆迁房屋外无其他住房的);已经享受过**住房优惠待遇(含房改、集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离婚人员原则上不能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离婚时对今后双方的住房问题应由双方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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