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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2
第一部分经济适用住房申请部分1、什么是经济适用住房答: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2、哪些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答: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以家庭为单位。包括(1)已婚家庭;(2)单亲家庭(离婚满三年)。3、对申购家庭户籍、收入及现住房状况有何要求答:要同时满足(1)具有本市市区居住满5年以上的城区镇非农业人口户籍;(2)上一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530元;(3)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房改购房或集资建房;(4)未购买过解困解危、安居工程、经济适用住房;(5)无房户和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6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6)未领取过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4、申请人申购经济适用住房需提交哪些材料答:(1)《潞城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表》;(2)收入证明:失业人员提交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自由职业人员由本人提供收入情况的说明;国企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提交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收入证明(以上一年十二月份工资为准);(3)住房情况证明:自有住房的提供现住房产权证;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合同;无房户提供相关说明;国企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提交单位加盖公章的住房情况证明;由外地调入我市工作的人员,提供原所在地房改部门有关其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房改房的证明;(4)国企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工作履历;同时提交之前所有工作(任职)过的单位加盖公章的住房情况证明;(5)家庭成员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审查原件,留复印件);(6)婚姻证明(审查原件,留复印件)。5、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基本程序是什么答:①到潞城市房地产开发公司领取《潞城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表》。②申请人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和证件,向单位申请的申购家庭报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复核,无工作单位申请人报户口所在地社区复核。③经单位主管部门或社区核实,无异议的,盖章证明后,统一上报潞城市房地产开发公司,汇总后报至潞城市城建局。6、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成员包括哪些答: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①夫妻;②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③未婚子女(包括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弟、妹;④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的人员。7、家庭可支配收入包括哪些内容答:①扣除交纳所得税和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薪收入;②住房公积金单位交存部分;③经营性收入;④出租或变卖家庭资产获得的收入;⑤接受继承、赠予的收入、利息收入、有价证券分红及交易收入,彩票中奖收入等;⑥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⑦各种经济补偿费;⑧其他应计入的收入。8、家庭收入哪些不计入家庭可支配收入答:①优抚对象按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伤残抚恤金(保健)金及护理费,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②县(市、区)以上人民**对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的一次性奖励和荣誉津贴;③在校学生的各类助学金、奖学金;④一次性慈善救助费、临时性救助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金;⑤因公工负伤人员的护理费、丧葬费;⑥独生子女奖励金;⑦在职人员按规定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等;⑧其它不应计入的收入。9、确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程序是怎样的建设单位可以自行定价吗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将项目建设成本构成情况报物价部门和市城建局,物价部门会同市城建局对其建设成本进行审核,再按微利或无盈利确定其销售价格并报市**批准。核定的项目价格不能超过物价局批准的最高限价。建设单位应严格按市**批准的价格销售,不能自行定价。10、两代(个)以上家庭共同居住的,是否可以合并计算人口,共同申购答:不可以,应以夫妻双方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为申购单位。丧失劳动能力、确需共同居住的其他家庭成员要求一并申报的,需经相关部门核准。11、夫妻双方有一方为外地城镇户口或工作单位在外地的,可否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答:夫妻双方有一方为本地户口,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以申购。外地一方有工作单位的,其收入由其工作单位证明盖章;无工作单位的,居委会出具。住房情况由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分别开具证明,还得由当地房管部门开具其未参加过房改及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集资房、解困房的证明。12、夫妻双方一方是农村户口的是否可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答:可以。在计算家庭收入、平均住房面积时,以具有当地城镇户口的家庭成员为准。13、离婚后,房产归对方所有,单身租房或与父母同住,能否申购答:离婚析产房屋如属政策性住房,不论是否由现申请人取得,均不能申购。属其它住房且符合申购要求的其他条件的,可以申购。14、在外地有住房的,是否可以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答:在外地享受过政策性住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解困房、集资房)的,不能再享受。15、在农村有住房的,是否可以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答:可以。计算家庭住房时,农村房屋不计算在内。16、在外地就学或服义务兵役的子女,户口已迁出,申购时能否纳入家庭人口,合并计算收入、面积答:可以,但在外地就学的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服义务兵役的需提供所在部队或入伍时所在人民武装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17、承租公房的住户可否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答:承租公房的住户,如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8.6平方米且同时满足其他条件则可以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在购置经济适用住房后,必须退出原承租公房。18、原住房已拆除,已作货币补偿,能否申购答:根据拆迁协议,若拆迁前人均住房面积未超过18.6平方米,且符合其它条件的可以申购,否则不能。19、已享受廉租住房补贴的家庭能否申购答:可以申购,购房后不能再领取廉租住房补贴。20、原工作单位已倒闭或改制,单位如何公示答:原工作单位破产(倒闭)的在社区公示,改制的仍在单位公示。21、申购家庭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后,如果空置,是否收回空置期为多长答:经济适用住房是**提供政策优惠,为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问题而建设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必须给符合条件的、真正需要的家庭居住,如果出现空置现象,则不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初衷,必须由**收回,空置期应以半年为限。22、通过继承、赠与获得房改房的家庭,能否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答:通过继承、赠与获得的房改房,如家庭人均面积未达到18.6平方米的,可以申购。23、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第二部分经济适用住房审核24、单位、居委会、街办如何对申请人申报的家庭人口、住房、收入等情况进行审核答:单位居委会街办应对申请人申报的内容采取公开评议的方式了解和掌握基本情况,并及时在醒目处张贴公示。还可通过邻里访问、入户调查、查档取证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人口、资产、收入和住房情况以及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25、申请人是由户口所在地还是居住所在地居委会组织评议公示答:两地居委同时公示,无异议后,出具证明,并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签署审核意见、盖章。部分无房家庭流动性大,出现了一些居民籍所在地与居住所在地不一致的情况。由于申请人未居住在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对其人员、收入、住房等情况不了解。而居住地居委会由于申请人居住在辖区内,对其情况则比较了解。因此,由居住地居委会对申请购买人进行评议公示,便于掌握真实情况,准确界定其是否具有购买资格,确保真正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买到经济适用住房。而最终由户口所在地居委盖章,符合程序要求。26、居委会或申请人的工作单位进行群众评议的范围包括哪些评议内容是什么答:评议范围应当包括:申请人所在单位领导、同事、或居住地居委会**、社区邻里居民。评议内容主要是共同申请人的家庭各成员收入、资产、住房现状、家庭人口、是否具有当地城市户口和实际生活水平等情况。27、申请经济适用房购买者所在单位、居住地居委会应审核哪些内容答: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者所在单位、居住地居委会应审核的内容有:是否具有潞城市城市户口、申请购买人的家庭人口、申请购买人的工资、补贴、资金等收入情况、现居住状况情况。申请审核表中“优先申购条件、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由潞城市城建局会同民政、监察部门审核。28、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工作单位、居委会、办事处、民政、建设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购买资格应遵循什么程序答: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工作单位、居委会、民政、城建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资格应严格按照“个人如实申请、单位(社区)群众评议、管理部门严格审核,逐级张榜公示,社会公开监督,违规操作严查必纠”的原则,通过居委会(工作单位)、街道办事处(单位主管部门)、潞城市城建局三级审核并张榜公示的程序认定购买资格。居委会(社区)或工作单位收到申请人的《潞城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表》后有工作单位的先由单位审核评议,无工作单位的先由街道办事处审核评议,对其家庭人口、家庭收入、现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评议。申请人工作单位或居委会对本单位和居委会出具的评议意见的真实性负责,并根据评议意见出具审查意见。街道办事处或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人的申报资料后,对其证件原件进行审核,核对无误后,加盖审核章,签字确认,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张榜公示,人户分离家庭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审核意见,报潞城市城建局。街道办事处或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对异议的可通过审核材料、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潞城市城建局会同民政、监察部门对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在新闻媒体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建立住房需求档案。对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审核部门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29、社区(工作单位)、街道办事处(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应在什么时候、地点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是什么答:街道办事处(主管部门)完成审核后,在街道办事处(主管部门)公示栏和社区(工作单位)公示栏同时对评议结果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主要是: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人数、户籍情况、家庭年收入、人均住房面积。30街道办事如何对申请购买者入户调查答:街道办事处或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入户调查,要到申请人家中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家庭人口、住房现状、实际生活水平、户籍情况等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了解,并向其周围3户以上街坊邻居调查、了解情况。街办调查人员应有3人以上,要做好调查记录,并由调查人员签名。31、为什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认定要一年一核准答:因为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认定的主要条件是家庭收入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线,该标准线是按年划定的,每年由**调整并公布一次,因此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认定也要一年一核准。32、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人均年收入水平如何核定答: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人均收入按该家庭年实际总收入除以家庭成员数为该家庭人均收入水平。若家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