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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租赁合同期限是三年,即从2011年12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免租2个月。签字日期是2011年10月2日。

    我的租赁合同期限是三年,即从2011年12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免租2个月。签字日期是2011年10月2日。三天后房东说不租给我了。请问房东属于违约吗?房东说免租期不生效。我能要求赔偿吗?怎么赔偿? 北京市

    房产纠纷 租房 租房合同 租期 举报

    提问者:静约

    发布于2012-03-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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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ouyang_hui16 丨Lv 2
    口头说说的事后都是废话,只有白纸黑字写下来的才算数,这种赔偿有两种情况:情面上的赔偿,双方坐下来协商,谁有理谁就赢了,如果房东死皮赖脸的话最后有可能一分赔偿金也没有。法律意义上的赔偿,你继续履行原合同,租金押金按规定时间支付给房东,他如果不履行那就是他违约,可以起诉,那时候就是合同上违约金是多少房东就要赔多少了!
    +1 2012-03-08 举报
  • lightment 丨Lv 2
    合同签订后即生效,房东属于违约的
    +1 2012-03-08 举报
  • 小镇姑娘土土滴 丨Lv 4
    已违约,请求违约赔偿
    +1 2012-03-08 举报
  • afterseventeen 丨Lv 3
    房东违约了。
    +1 2012-03-08 举报
  • zxiong9012 丨Lv 0
    房东违约了,
    +1 2012-03-08 举报
  • 就爱爽歪歪 丨Lv 2
    合同签订后即生效,房东属于违约,可以要求赔偿
    +1 2012-03-08 举报
  • 嘛都追求 丨Lv 4
    他已经违约了,可以去法院起诉他。
    +1 2012-03-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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