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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房子,钱已给清,十七年后。卖家还来要补赏钱。买家拥有所有合法合同。怎么办?

    购房 卖房 房子 举报

    提问者:redearth1

    发布于2012-01-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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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dingdanglele 丨Lv 4
    报警啊,这就是**裸的骚扰加敲诈啊。
    +1 2012-01-13 举报
  • 米开朗基罗1988 丨Lv 0
    合同都签了,钱也给了,他还有什么理由来找你要钱的呢,不用管的,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的
    +1 2012-01-12 举报
  • 大哥江湖 丨Lv 0
    完全不用管它,如果她再骚扰你你就打110
    +1 2012-01-12 举报
  • 达芬奇0708 丨Lv 2
    他没有权利了,还搞个P,再来搞你就报警呗
    +1 2012-01-12 举报
  • doquan78 丨Lv 4
    必要时报警处理
    +1 2012-01-12 举报
  • lafhare 丨Lv 3
    房子都是你的了 不用理对方的
    +1 2012-01-12 举报
  • 文饭糕 丨Lv 3
    不理他,他房子卖掉了,就没有享有这个房子的权利啦。
    +1 2012-01-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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