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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信联通信号 丨Lv 4
    财税[2006]10号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应看你上年月平均工资是多少,另外还得看是否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如果3500元均符合10号文件的标准,则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扣除额是420(3500×12%)。应税所得=3500-420+单位负担的住房公积金超过标准部分-符合规定标准的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法定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
    +1 2012-03-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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