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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我们正在准备协议离婚,现在房产证正在办理中,并且是他一个人的名字。协议将来把房子卖掉三人平分,但由于他有意将房子低价卖掉分给我们极少的房款打发我们,我担心他暗箱操作,故我提出先做变更,把房产证上加上我和孩子的名字后再离婚,请问这样可以吗?需要找什么部门办理手续?费用多少如果他不配合办理手续我们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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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BOSS007

    发布于2012-02-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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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廖安琼 经纪人
    有什么可以帮你
    +1 2014-10-08 举报
  • CHENANA 丨Lv 2
    你好:一、这样的情况是可以的,在离婚前加上名字的就算共同财产,他也就不能搞小动作了。二、等房屋所有权证下来以后直接去房屋管理局办理加名字手续就可以了。三、费用是不需要多少的,您本人加名字是不受任何费用的。只是加上孩子的名字是需要费用的,不过只是孩子的那份产权需要缴税,并不是全部房产所交得税。他要是不配合肯定是办理不了的,因为他是产权人,没有产权人什么也是办不了的。
    +1 2012-02-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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