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房产政策
  • 2012西安经济适用房

    2012西安经济适用房有什么新的政策吗? 北京市

    经济适用房 举报

    提问者:文姐姐11

    发布于2012-04-04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4个回答
  • 不唱新歌 丨Lv 3
    产证没五年不能上市交易,证过五年,交易需交15%的土地收益金
    +1 2012-04-05 举报
  • 欧阳怡华 丨Lv 4
    现在是摇号的,五年没不能买卖。过五年后出售要交15%的土地出让金。
    +1 2012-04-05 举报
  • suihurong 丨Lv 0
    经济适用房现采取抓阄制!
    +1 2012-04-05 举报
  • chenjungps 丨Lv 0
    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五年内不得上市出售。超过五年出售、且出售人能够提供由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统一其出售的证明的,免收土地收益金;出售人不能提供该出售证明的,西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应对其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部分收取相应价款15%的土地收益金。 经济适用住房再次出售的,仍按上款执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后,免收土地收益金的,仍为经济适用住房,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应在房屋所有权证附记中标注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面积;收取土地收益金的,视为商品房。参考资料:
    +1 2012-04-05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