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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经济适用房后出现的一些问题

    我老公的父亲在08年的年底申请的经济适用房,当时是我和老公要结婚可是他家只有9平米的房,我的公公就去申请经济适用房了,由于我老公是退伍军人,所以很快就审批下来了,但是到现在一直也没下来我和老公一直借住在他姨家空着的一套房,就在去年我婆婆的父母都去世了,我婆婆照顾她的父母十多年最后把房子留给了我她。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时候是我老公一家三口申请的,我在网上查过申请人是他们三口的名字,我婆婆的名字也在内,可现在我婆婆不敢把她父母留给她的房过户害怕过完户经济适用房的名额给收回去,我想问的就是如果我婆婆把她父母留给她的房子过户在她的名下,与之前申请的经济适用房有冲突吗?会不会把经济适用房的名额给收回去!另外我现在也有了身孕,等于是三代人了 北京市

    经济适用房 房子 过户 举报

    提问者:徐秋实

    发布于2012-03-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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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oirhferkjb 丨Lv 3
    要回收
    +1 2012-03-06 举报
  • mmyy1988 丨Lv 0
    有冲突的哈!
    +1 2012-03-06 举报
  • oierh 丨Lv 0
    有冲突的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申请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五城区(包括高新区)正式户口;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家庭年收入3.8万元)以下的;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未租购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
    +1 2012-03-06 举报
  • cyyflz 丨Lv 4
    可能要收回
    +1 2012-03-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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