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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危房算面积吗?

    各位请问,我家在农村,房子是在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子,当然不是我建的是我父亲建的,只是我的户口现在落在这个房子上,但是这个房子已经不能住人了是危房了,我想问的是如果我申请经济适用房,那么这个危房的面积还是按规定要算人均面积吗? 北京市

    经济适用房 危房 集体土地 户口 举报

    提问者:xzxxokok

    发布于2012-03-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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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阴阳无极 丨Lv 2
    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住房面积按照使用面积计算,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按《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上标明的计租面积为准;居住私产住房的,使用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除以1.333计算。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下列房屋面积纳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一)全部家庭成员自有私房(含已购公有住房); (二)全部家庭成员按照本市规定租金标准承租住房; (三)全部家庭成员拆迁已明确的安置住房; (四)全部家庭成员在集体土地上自有的正式住房;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计算公式: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住房面积÷其所在住房同一《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下的长期共居户籍人口(共居人口在它处有住房除外)+申请家庭成员它处住房面积÷申请家庭人口。 申请家庭有原住房的,将原住房腾退给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后,可按无房户配售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住用其父母、子女自有或承租的住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标准的,可按无房户配售经济适用住房。
    +10 2012-03-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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