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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ask123616489 丨Lv 2
    甲方:(租赁方)乙方:(承租方)村委会丙方:为了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木垒县已开垦国有荒地开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现就三方的权益、义务、违约责任订立本租赁合同。一、乙方依法租赁甲方的国有土地后转租给丙方,丙方按规定向甲方和乙方缴纳国有土地租赁金,租赁金标准元/亩,租赁金50%直接支付给甲方,50%直接支付给乙方,租赁金应在每年4月30日之前交清,若逾期,每逾期一天加收3‰的滞纳金。二、丙方租赁甲方的国有土地四至:东至:西至:南至:北至:三、丙方租赁甲方的国有土地面积:亩,具体四至界线、准确面积以木垒县国土资源局确定为准。四、丙方租赁甲方的国有土地时限:(租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止,共年,开发经营到期后,优先丙方续期承包。五、田间道路工程建设,丙方必须在三年内按照甲方的规划设计要求,对田间道路、渠进行建设,并按要求在所开发土地上栽种防护林。六、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作为国有土地资源资产管理的法人代表依法向丙方提供开发经营国有土地。2、甲方要按照本合同的要求,经常检查督促丙方做好田间工程的建设,按规定的期限及时组织田间工程验收。3、土地使用期届满甲方无偿收回丙方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及其附着物,亦可按规定续期,重新签订使用权合同。(二)乙方、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按程序向甲方申请国有土地租赁使用权登记手续,办理各种开发许可证。2、田间工程完成后及时向甲方书面申请验收,签订承包合同。3、依法、合理、有效、综合开发利用水土资源,不得荒芜土地,不得随意改变土地利用性质,若需改变,应依法按程序向甲方申请,报批并办理相应变更手续。4、在租赁经营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5、在开展经营期间和范围内利用他项权益的同时,不得损害他人的权益。6、经营期届满向甲方无偿交回土地及其附着物和相应的证书,需继续使用应在届满前一年,书面向甲方申请,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丙方并签订合同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使用权。7、若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不能履行合同,可书面向甲方申请适度减、缓、免,并签订相应的协议。8、乙方保证所转租给丙方的国有土地无权属争议、纠纷,若有争议和纠纷乙方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七、甲、乙、丙三方的违约责任:1、在租赁经营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变更合同或终止国有土地使用权。2、丙方应按期向甲方交纳国有土地租赁金,逾期一天按当年应缴费用的千分之三缴纳滞纳金,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或终止使用权。3、若国家有关新的政策、法律、法规出台与本合同相抵触,三方应根据新的政策、法律、法规重新签订合同,同时原合同废止。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三方充分协商补签,任何一方不得单独修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行为一方承担。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营期届满自行失效。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负责人:联系方式乙方:负责人:联系方式:丙方:负责人:联系方式:
    +1 2019-10-05 举报
  • ask2382720202 丨Lv 1
    甲方:(租赁方)乙方:(承租方)村委会丙方:为了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木垒县已开垦国有荒地开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现就三方的权益、义务、违约责任订立本租赁合同。一、乙方依法租赁甲方的国有土地后转租给丙方,丙方按规定向甲方和乙方缴纳国有土地租赁金,租赁金标准元/亩,租赁金50%直接支付给甲方,50%直接支付给乙方,租赁金应在每年4月30日之前交清,若逾期,每逾期一天加收3‰的滞纳金。二、丙方租赁甲方的国有土地四至:东至:西至:南至:北至:三、丙方租赁甲方的国有土地面积:亩,具体四至界线、准确面积以木垒县国土资源局确定为准。四、丙方租赁甲方的国有土地时限:(租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止,共年,开发经营到期后,优先丙方续期承包。五、田间道路工程建设,丙方必须在三年内按照甲方的规划设计要求,对田间道路、渠进行建设,并按要求在所开发土地上栽种防护林。六、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作为国有土地资源资产管理的法人代表依法向丙方提供开发经营国有土地。2、甲方要按照本合同的要求,经常检查督促丙方做好田间工程的建设,按规定的期限及时组织田间工程验收。3、土地使用期届满甲方无偿收回丙方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及其附着物,亦可按规定续期,重新签订使用权合同。(二)乙方、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按程序向甲方申请国有土地租赁使用权登记手续,办理各种开发许可证。2、田间工程完成后及时向甲方书面申请验收,签订承包合同。3、依法、合理、有效、综合开发利用水土资源,不得荒芜土地,不得随意改变土地利用性质,若需改变,应依法按程序向甲方申请,报批并办理相应变更手续。4、在租赁经营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5、在开展经营期间和范围内利用他项权益的同时,不得损害他人的权益。6、经营期届满向甲方无偿交回土地及其附着物和相应的证书,需继续使用应在届满前一年,书面向甲方申请,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丙方并签订合同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使用权。7、若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不能履行合同,可书面向甲方申请适度减、缓、免,并签订相应的协议。8、乙方保证所转租给丙方的国有土地无权属争议、纠纷,若有争议和纠纷乙方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七、甲、乙、丙三方的违约责任:1、在租赁经营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变更合同或终止国有土地使用权。2、丙方应按期向甲方交纳国有土地租赁金,逾期一天按当年应缴费用的千分之三缴纳滞纳金,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或终止使用权。3、若国家有关新的政策、法律、法规出台与本合同相抵触,三方应根据新的政策、法律、法规重新签订合同,同时原合同废止。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三方充分协商补签,任何一方不得单独修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行为一方承担。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营期届满自行失效。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负责人:联系方式乙方:负责人:联系方式:丙方:负责人:联系方式:
    +1 2019-10-05 举报
  • ask4875572504 丨Lv 1
    土地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经两村委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甲方将位于,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土地亩,租给乙方作为综合用地发展种养殖和综合使用。二、租赁年限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公历为准)。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农业用规定价格收费。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荒芜、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自年起,逐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当年的月日,承包费为每亩元,每年共计元(大写:元整)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村委同意。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4、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五、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10%交纳滞纳金。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20%。六、其他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山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证明人留存一份。甲方:证明人:乙方:
    +1 2019-10-05 举报
  • ask1960010396 丨Lv 1
    你好,一.国有土地租赁权分为土地所有权人设定的租赁权和土地使用权人设定的租赁权。前者因发生土地转让、场地出租、企业改制和改变土地用途后依法应当有偿使用而设定,并可依法转租、转让或抵押;后者因土地使用权人以租赁方式利用土地而设定,经出租人许可可以转租、转让,但不能抵押。评估计算的租赁年期不得超过同类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定最高年期。二.土地租赁权价格可用年租金表示,也可用未来年租金的贴现值累加表示。三.所有权人设定的土地租赁权价格,可用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法、成本逼近法、剩余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来自:其价格内涵与土地使用权相同。但要注意合同规定的土地租金调整形式及幅度对土地纯租金的影响。土地使用权人设定的土地租赁权价格,以公开市场原则下双方签订的租赁契约租金中的土地纯租金为依据评估。以房屋租赁为形式的土地租赁,应从房屋租金中分离出土地纯租金。土地租赁权价格的租赁年期修正与土地使用权的年期修正相同。
    +1 2019-10-05 举报
  • ask301321046 丨Lv 1
    甲方:(租赁方)乙方:(承租方)村委会丙方:为了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木垒县已开垦国有荒地开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现就三方的权益、义务、违约责任订立本租赁合同。一、乙方依法租赁甲方的国有土地后转租给丙方,丙方按规定向甲方和乙方缴纳国有土地租赁金,租赁金标准元/亩,租赁金50%直接支付给甲方,50%直接支付给乙方,租赁金应在每年4月30日之前交清,若逾期,每逾期一天加收3‰的滞纳金。二、丙方租赁甲方的国有土地四至:东至:西至:南至:北至:三、丙方租赁甲方的国有土地面积:亩,具体四至界线、准确面积以木垒县国土资源局确定为准。四、丙方租赁甲方的国有土地时限:(租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止,共年,开发经营到期后,优先丙方续期承包。五、田间道路工程建设,丙方必须在三年内按照甲方的规划设计要求,对田间道路、渠进行建设,并按要求在所开发土地上栽种防护林。六、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作为国有土地资源资产管理的法人代表依法向丙方提供开发经营国有土地。2、甲方要按照本合同的要求,经常检查督促丙方做好田间工程的建设,按规定的期限及时组织田间工程验收。3、土地使用期届满甲方无偿收回丙方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及其附着物,亦可按规定续期,重新签订使用权合同。(二)乙方、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按程序向甲方申请国有土地租赁使用权登记手续,办理各种开发许可证。2、田间工程完成后及时向甲方书面申请验收,签订承包合同。3、依法、合理、有效、综合开发利用水土资源,不得荒芜土地,不得随意改变土地利用性质,若需改变,应依法按程序向甲方申请,报批并办理相应变更手续。4、在租赁经营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5、在开展经营期间和范围内利用他项权益的同时,不得损害他人的权益。6、经营期届满向甲方无偿交回土地及其附着物和相应的证书,需继续使用应在届满前一年,书面向甲方申请,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丙方并签订合同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使用权。7、若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不能履行合同,可书面向甲方申请适度减、缓、免,并签订相应的协议。8、乙方保证所转租给丙方的国有土地无权属争议、纠纷,若有争议和纠纷乙方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七、甲、乙、丙三方的违约责任:1、在租赁经营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变更合同或终止国有土地使用权。2、丙方应按期向甲方交纳国有土地租赁金,逾期一天按当年应缴费用的千分之三缴纳滞纳金,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或终止使用权。3、若国家有关新的政策、法律、法规出台与本合同相抵触,三方应根据新的政策、法律、法规重新签订合同,同时原合同废止。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三方充分协商补签,任何一方不得单独修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行为一方承担。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营期届满自行失效。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负责人:联系方式乙方:负责人:联系方式:丙方:负责人:联系方式:
    +1 2019-10-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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