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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影月
丨Lv 0
一、主体不同。商品房出租人是拥有房屋产权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商品房预租人只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二、条件不同。商品房出租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出租人一般应取得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租商品房,应当符合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并依法取得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三、交付时间不同。商品房出租,只要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经登记备案,出租人即可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租商品房,只有在工程竣工并取得“大产证”后,方可与承租人订立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交付房屋。四、登记备案手续不同。商品房出租,当事人应当在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后15天内,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交易中心出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商品房预租登记备案手续则是,双方当事人签订预租合同后,应当在15天内持预租合同和其他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预租合同登记备案,房屋交付后,租赁当事人持已登记备案的预租合同及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这是有关商品房出租和预租的资料你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