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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进新房不到1个月,地下管道漏水304吨,物业要求我来承担,我是否有权益缴纳?

    我去年3月购买的现房,今年5月开始装修,7月完成装修7月底住进来。7月水表一切正常用水量在12吨左右,而8月份抄水表的时候成了304吨,物业就给我停水,时间长达半个月。后来在检查我家里的所有用水已设备,以及家里管道都是正常的,没有漏水现象,最后吧家里所有的水管总阀门全部关闭水表依然高速运转。物业就找工人用大锤打开水泥地面,并找到地下水管破裂漏水处,修完以后,物业通知我:我需要承担一部分费用,要不就承担水费:1.8X304=547.2元。要不就承担300元的施工人员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我是否应该给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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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文姐姐11

    发布于2012-01-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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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个回答
  • sunmooner 丨Lv 3
    地下水管破裂和你没有直接关系,您找找相关责任部门
    +1 2012-01-25 举报
  • 信息港之夜 丨Lv 4
    不合理 是物业自己的过失
    +1 2012-01-25 举报
  • 装修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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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种装修最省钱,我家89㎡果断选第一种!

  • 淡水清园 丨Lv 4
    您好,这个问题,他合理也不合理,这是属于业主维修的问题,也属于物业检修问题,请去律师网咨询,相关法律。
    +1 2012-01-25 举报
  • 新月驿站 丨Lv 3
    应该不属于吧,地下管道破裂跟物业有关系,是他们没尽职检修才发生的
    +1 2012-01-25 举报
  • modonghong 丨Lv 1
    不合理,这不属于您产生的费用,直接投诉物业就行了
    +1 2012-01-25 举报
  • ffff5206 丨Lv 0
    不合理
    +1 2012-01-25 举报
  • 起名测名 丨Lv 0
    这个跟你没什么关系,地下管道又不是你弄的。应该找物业,
    +1 2012-01-25 举报
  • 傅民骥 丨Lv 0
    合理的,这个是必须给的
    +1 2012-01-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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