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50分!高分悬赏!跪求精确答案!是买单位的房子,付的是商品房的价格,拆迁公示之后才办的个人房产证,$https://m.fang.com/ask/ask_397926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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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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朵儿0805
丨Lv 0
房产证在您手里的话,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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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男主妇
丨Lv 1
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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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hanman
丨Lv 0
拆迁办是没有什么法律依据的,只要你有个人的房产证肯定受法律的保护你大可放心,如果他们有无理的要求,你也可以用法律手段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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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彩名片
丨Lv 0
拆迁之前如果签署了买卖公房合同书就受到法律保护了,而且你这个属于是拆迁条例里含有的,所以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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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心相约
丨Lv 0
没有法律依据,现在新的拆迁条例和评估办法均已颁布。拆迁部门赔偿不合理的时候你可以依据新的拆迁评估办法: 第二十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 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拆迁公示后的房产证依然具有效力,但是牵扯的补偿费用就不一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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