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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哇依~卡卡
丨Lv 2
与你达成这样的合约,民法及合同法中关于代理行为、合同无效等规定如下,“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由此可见,判断合同的效力,关键看是否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公司和学校订立的合同中有损害学校利益的行为么?合同中的排他条款算损害学校利益么?这些需要裁判机关来认定,但我个人认为作为承包方,在承包的同时要求学校做出排他的承诺,这很正常,并没有加重学校的义务、损害学校的利益。当然为了行贿和合同之间的联系是需要证据的,这一点对于裁判应该也很重要,毕竟签合同是和学校,而不是和个人,合同上盖的是学校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