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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纠分案

    本人2004年与朋友合伙建一座房子.房子建完我们一起到公证处.公证共同出资.产权共有.还有法院判决我们俩依约58000元支付原房主买卖协议合法有效.又有对方出具隔年再合建阳台16平方米字据。2008年一审判房子各一半.2010年二审维持原判。现在对方要求再审我没出钱有理由吗。 北京市

    阳台 房产 房子 产权 举报

    提问者:出水^_^芙蓉

    发布于2012-01-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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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jessiememory 丨Lv 4
    按你所说的就算再审也基本上是维持原判,至于其他最好找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
    +1 2012-01-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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