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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拆迁家庭成员纠纷

    父亲以户主身份,与开发商签订了宅基地置换补偿协议。父亲未经女儿同意,也不给女儿分配房屋与钱款,现在女儿想起诉,这份协议有效吗?开发商能算善意第三人吗?能要回女儿的份额吗? 北京市

    房产纠纷 户主 房屋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阳泉金博士

    发布于2012-01-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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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白云优优 丨Lv 0
    属于家庭纠纷,最好协商解决,不建议诉讼,不利于维护家庭关系。如果你父亲已经去世了,可以主张继承你父亲的份额。
    +11 2012-01-15 举报
  • 搜房网友 丨Lv 10
    这种情况就看这个房子有女儿的吗,假如也有女儿的一部分,那父亲签合同就算违法,若女儿只是单纯的自己想要一份房产,但是房本上面的户主是父亲,那女儿没什么办法
    +1 2012-07-18 举报
  • 捕鱼达人 丨Lv 3
    合同法规定,如果为多人合同,一人负责签字,需要有除合同签订人意外的,其他自然人的委托或者声明,如果是未成年,合同签订人必须是监护人,其他自然人如没有委托或者声明,可以到仲裁申请仲裁,如果不接受可起诉!
    +10 2012-01-15 举报
  • 白色多瑙河 丨Lv 0
    这个宅基地户主如果是你父亲,那么他是有权这样做的,而且女儿不占份额的。
    +1 2012-01-15 举报
  • 财运追月 丨Lv 4
    看户主是谁?女儿多大?具体咨询法律吧!
    +1 2012-01-15 举报
  • dzz8338223 丨Lv 3
    这个只能看法院判决了,不好说!
    +1 2012-01-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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